卫央感觉自己有心魔了。

    他曾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一个科长便能将他训斥得和孙子似的,但他也被勇士们守护得很好,不必担忧忽有一日贼寇打进来,夤夜撸串而无惧歹人行凶,他何曾见过血肉横飞,尸堆如山?

    而如今,他见长街尸山血海,亲手杀人如林,纵然心中知道,这便是他这一世的生活,纵然经过穿越,心脉坚如铁石蒲苇,纵然明知战阵江湖,无一不是杀死敌人,保存自己,可他到底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只是卫央。

    昨夜那一吐,卫央闭上眼,便看到尸山血海,彷佛他只能在这里头打滚儿。

    拒绝吗?

    不!

    “这一世,无人守护我,只有凭手中剑,才可昂然立足在这世间,该杀时,必不心慈手软。”卫央清早起身,抱着刀坐在院中,任由那早已自如运转的真气汹涌澎湃,他望着东方的红日,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但杀人如麻,只守这一点平安,是不是亏得慌?!”

    李都司一夜未睡,他只见卫央刚吐时候,神色稍稍有些恍惚,手中短棍不再凶厉,稍稍一想,便知道这孩子是终于念起这段时间里的厮杀了,心中登时忧虑大起。

    可他又见不片刻,卫央神色坚毅,捡起长刀抱在怀中,昂首望明月,眉宇间没有丝毫怯懦,心中登时又是一惧。

    想经年,他见过多少英雄少年,仗剑战敌寇,可下了战场,要么有人消沉不起,有人堕入杀道,空白蹉跎了一身好根骨。

    “这孩子心性倒也十分善良,只是能忍着。但转眼间心性更坚定,若一旦堕入魔道,只凭杀伐解决问题,那可对不住他的一身好本领。”李都司反复难以入眠,天亮时,不闻伤兵痛呼,却听院子里脚步飒飒,爬起来,只见明月在西,红日初升,卫央抱一把钢刀立在院中。

    “卫兄弟。”李都司低声道。

    卫央回头冲他挥挥手,微笑道:“我很好,不必怕。莫打扰他们休养。”

    李都司不由挠挠头,总感觉卫央此刻有一种玄而又玄的状态,他似乎极其清醒,又彷佛特别沉醉,彷佛他怀里的刀,无法预料一旦出鞘到底是要杀人,还是要擦拭。

    “无妨,咱们管不好,毕竟都是一群莽夫,连个字儿都不认识。但王爷应当有法子,纵然没法子,世子也是有法子的。”刘都司翻了个身。

    李都司愕然,你竟也没能睡着?

    “洒家也想了一夜,不过,你不觉着卫兄弟这般踟蹰,那是好事吗?”刘都司低声说道,“他若彷佛天人般,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做,咱们只有敬他的份儿。以他的年纪,为人聪明一些,胆气英雄一些,这都是好事,唯独这心性。”刘都司问道,“若是你细细想,一个少年杀人如林,甚至从一开始就无不适之感,时时刻刻都那么冷静,哪怕是装的——最恐怖的便是他始终都是装的——你以为这样的人物,咱们敢相信么?”

    李都司不由点头说道:“倒也是。”

    “睡吧,咱们这些粗汉,只要知道,不杀死敌人,咱们便没有好日子过,老婆儿子都要给鞑子当牛马,这就足够了。但卫兄弟这样的好人物,他天资聪慧,我看不亚于世子,他们这样的人物,怎可只知道这些粗浅的道理?读书人说么,甚么‘为万世开太平’,大约他们是要做那样的人的,要我说,晌午咱们回去下,既要取药材,又请教王爷,卫兄弟大约是要高人开解了,我看这不必担忧。”刘都司低声说,“你没看出来吗,他这个人啊,既心软又心狠手辣,懂得的道理还那么多的,心里不想多些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