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九章商人的自尊

    在过去的一年中,蓝田县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土地🗙🜂⚿改革的影响最为深远。

    蓝田县现有的大商贾们,大多是从地主变成大商贾🅱的。

    土地改革已经断掉了他们的后路。

    这让他们对自己目前正在突飞猛进的🀩⛇😎事业,也产生了怀疑,担心,蓝田县再来一次打击大商贾的行动。

    这种事情在大明不是没有出现过,当年太监横行大明的时候,大明很多商贾🄿🃐都遭受了🌝⛨灭顶之🖄灾。

    皇帝缺钱,就🏿☓⚦派太监去垄断大明所有最赚钱的生意,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夺财方式。

    蓝田县在颁布了《土地改革令》并🙫🍓🇧认真执行后,就迅速颁布了《个人财产保护法》用来安定人心。

    可惜,前面的《土地改革令》太🁊🄆吓人了,导致后面🅱的《个人财产保🞓📫护法》被人当成了遮羞布。

    关中不缺少聪明人。

    从👯🌙这两个法令颁布的时间顺序就能看的出来,即便是蓝田县尊云昭本人,也不认为《土地改革法》完全合理。

    如果云昭真的认为这个法令合理的话,他就该⛺🟛🝺先颁布《个人财🟂🚓产保护法》而不是那道可以强行拆分,拿走大户人家田🊜地的《土地改革令》了。

    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就对商贾有一种特别的厌恶感。🏙🚤🕔

    这种厌恶感主要来自与统治阶层,

    他们普遍的做法是扬农抑商,在某些特殊时候,商贾基🗙🜂⚿本上都是贱籍。

    所以,当云昭开始实📩🝥🍎行抑制大地主,鼓励商贾的时候,他们一致🐉认为,云昭既然能对大地主下手,那么,大商贾被针🊜对也是必然的事情。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云昭🕘🉹看来,将所有人🜅都捆在土地上,大明再过一千年都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只👯🌙有发展工🊙商业,才能解决农夫们产出收入比低的问题。

    保护绝大部分的小农,用来稳定国家的🝛🋹🞓税赋收入,保证粮食生产永远都在一个高水平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