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年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老警察,重点表达“强制”这个词。

    “你们并没有证据,看来美国现在已经允许警察,向看到警察时候跑动的那些人开枪了对吧?”

    “我们没有开”

    “但有这个意图,不然拔枪干什么?

    他又不是冲向你们,难道会威胁到你们的人身安全?

    女士,这两位和尚威胁你一定要给钱了么?”

    “……这倒没有。”那位女人摇摇头。

    “穿迦裟上街并不违法吧?

    而且除非碰触对方肢体,或跟踪路人强行要钱,不然警察没权利进行取缔或逮捕。

    在街头进行买卖,必须取得执照,可募捐并不受这条法规限制。

    他们是在送护身符和佛珠做为礼物,向别人募捐建寺庙,属于慈善事业。”

    警察们被韩宣说的哑口无言,有心想要辩解,却不知道说什么。

    当中职务最高的警长,能屈能伸,服软说道:“抱歉,这是我们的错。

    以后请別穿这种衣服上街,会吓到别人。”

    “美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宪法》里也没规定着装要求。”

    韩宣装律师上了瘾,补充完这句话,用中文对华人和尚说道:“好了,没事了,他们已经向你道歉。”

    “谢谢,我对英文不太熟悉。”对方感激道。

    再留下来丢人,警察向那位妇人说了几句,立马上车离开。

    洋和尚念了句腔调怪异的阿弥陀佛,开口道:“上帝啊,幸好遇到了你,不然麻烦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