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

    老道听到这里,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十六年前,那时候生活条件肯定比现在差很多,如果谁上下班途中或者路过的老太太老爷爷发现了这个被包装得好好的肉,

    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美滋滋带回家做菜吃,估计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了。

    而且人肉口感虽说是和猪肉有点不同,但你要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也谈不上,当年就曾有一个杀人魔杀了人之后把人肉当鸵鸟肉卖过,还卖了好久,都快成当地特色菜了。

    “一直到,发现了rf上的肉块后,捡到的人才选择了去派出所报警。”

    张燕丰点了根烟,继续道:

    “警方出动进行走访调查,自那一天之后,凶手就再没有丢肉块了,还有就是,发现了大概七八户捡过肉的人家,其中有两家的肉还没来得及吃,被我们当物证取回来了,另外的五家,则是早就吃完了。

    我估计,应该还有更多的人捡到过,有的可能不好意思承认和主动汇报,有的可能是附近的流动人口我们没调查走访的到。”

    张燕丰吐出一口烟圈,“当时,我才工作几年,类似这种情节恶劣的案子,还是第一次碰到。

    如果是简单的杀人抛尸,大部分都是激情式杀人,而这个凶手在杀人之后分尸抛尸至少半个月的行为,就是一种故意地玩乐心态了。

    只可惜,

    当时局里已经竭尽全力了,

    却依旧连被害者的身份都没能找到。”

    周泽也点了一根烟,揉了揉太阳穴,有些无奈道:

    “这个案子你找我也没办法啊,十六年过去了,就算是当初被杀害的女孩变成了厉鬼,也不可能存在十六年的时间不散的。

    没有鬼魂可以问,而且按照你的叙述,可能是变态杀人的概率比较大,并不属于灵异事件。”

    鬼做的事情,周老板擅长,

    但人做的案子,你让周老板真的去cos一下刑警,真的是有些难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