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未亮,被剪过几次烛芯的蜡烛燃的不剩什么。

    常乐就在这残烛之下,捏着根铅笔,专心地在白净的画册上作画,嘴角始终挂着笑意。

    喜鹊掐着时间,推门而入,替常乐更换了新的蜡烛,屋子里的光又重新亮了起来。

    调整了一下光影,喜鹊瞧着常乐画中的人物。

    像是真人又不像是,总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画中的女子瞧着甚是好看。

    女子正坐在一间屋子里,一名清秀儒雅的男子正在给她倒茶,看着那热气儿,自己都想喝上一杯。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常乐突然问了一句。

    喜鹊回话:“回典客,快卯时了。”

    都到了上早朝的时间。

    常乐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观赏着自己的成果,很是满意手中的铅笔。

    自从跟菲恩?巴赫伦学了做铅笔之后,画画都方便了许多。这铅笔还不用刻意去保护,虽然也容易花了,但比之前好太多。

    “典客,您要不要休息会儿?这都整宿没睡了。”

    喜鹊担心地劝了一句。

    常乐起身,放下铅笔,捏了捏肩膀脖子:“昨天睡够了。收拾收拾,准备去鸿胪寺罢。”

    喜鹊错愕道:“这般早便过去?”

    这回,喜鹊才意识到常乐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上班得积极,今儿还有一堆的事情。”

    常乐再次伸了个懒腰,活动着筋骨,蹦跳了两下,往门外走,瞧着几乎要落下的月亮,长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