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颇受启发,当即就开始念叨。

    “我回去就把那根签子烧了,还有那把扇子,哦,扇子不在我这儿,他还没还给我。那我就把他妈妈的红宝石链子给烧了,哦,不行,大爷还在。”

    这么数了一圈,发现自己有的关于司伯言的东西都不多,大部分跟他有关的,都是回忆,她应该直接把脑子丢了。

    德?爱华越看常乐,越觉得哪里不对劲,仔细回想了下自己听到过的那些流言蜚语,结合实际了解以及常乐最近的状态,当即像发现什么大秘密,震惊不已。

    “哦,我亲爱的常乐。”

    常乐听出他声音中的惊讶,木然扭头瞧他:“怎么了?”

    德?爱华缓了缓,谨慎地改用了英吉利亚语:“你喜欢陛下?”

    常乐不以为意地扭回头,继续懒散地歪着脑袋,双手拢在袖子里往前走,如同一个没有灵魂的布偶。

    “是不是?”德?爱华又用英吉利亚语追问了一句,“所以,你很生气,很伤心,因为格里斯小姐嫁给了你喜欢的人。”

    常乐也不肯定,也不否认,只觉得这问题没什么好回答的。

    承认罢,自己好像真的很惨,不承认罢,好像也有那么一回事儿。

    “哦……常乐。”

    德?爱华明白过来,轻吟一声,怜悯地瞧着常乐,继续用英吉利亚语感慨了一句。

    “你真的好惨。”

    常乐皱眉,忍不住道:“五十步笑百步,你也没好到哪儿去。咱们俩彼此彼此,就别互相找心理平衡了。这显得咱们俩惨上加惨。”

    德?爱华没听懂常乐说的那些文绉绉的话,只是能从听得懂的意思里分析一波,常乐是在跟他比惨,坚持对方比自己惨。

    作为绅士,戳对方的伤口是不对的,更何况对方是个女士。为了让常乐高兴些,德?爱华表示妥协地一摊手。

    “好了,是我更惨。常乐,要去跑步吗?”

    那晚跟着常乐跑完之后,只觉浑身舒畅,什么烦恼都没了。德?爱华觉得这是很好的方法,用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