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偏头,看了看脖子,用手按了按长了新肉的伤口,很是怅然。凭着她的脸,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姿色能勾搭些姑娘,但这脖子上的疤痕会把她们吓跑的罢?

    “明儿个,就要带那些乞童入住学堂了,还有好些事要安排。斋主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得帮他。”

    “斋主一个人忙上忙下,连皮蛋儿都带着小弟兄帮忙,你和怀王竟还要出去花天酒地。”十里都替柳成言心疼,“阿常,你这样下去,迟早是会被烧死的。”

    “啧,你怎么不是盼着我浸猪笼就是咒我被烧死?十里,你真的是来守护我的,不是来祸害我的?”常乐很是怀疑地扭头看她。

    十里噘嘴道:“谁让你成天不干些正经事儿?老是做些,让人唾骂的事儿。”

    “我已经很收敛了。”常乐双手托腮,就快贴在了镜子上,“我如果说,我也是蓬莱仙山来的人,你们会相信吗?”

    “您这行为举止,还真不像个仙人能做出来的事儿。说出来,俺们也会把你当仙山脚下的妖怪给收了。”

    十里最后给常乐戴上玉冠,插上簪子,拍了拍手掌。她的手法真是越来越纯熟了!

    常乐捧着脸蛋左右看的自恋:“就算是妖精,也是好看的妖精。能用脂粉把我脖子的伤口给遮了吗?”

    “你那条长沟,用多少脂粉也填不满的。”

    十里嘴里说着,人已经从柜子里找了件深蓝色的薄披风。

    常乐的衣服,都是柳成言出钱,让十里去购置的。

    现在的夜间天色还是有些凉,加上常乐的身子还没好透,需要随时注意。外出定是要加件披风御寒的。

    “我手上还有。”常乐任由十里给她系着披风,很是苦恼地伸出手,瞅着右手虎口处的伤口,“突然就不想去了。”

    “那挺好呀。”十里拍手称赞。

    常乐朝她做了个鬼脸,抓起象牙骨扇,转身就出门去:“花魁,不看就亏大了。”

    夜凉如水,月照中庭,树影斑驳。

    怀王不变的一袭红裳,紫金冠银簪,手握金骨扇,单手负背而立。挺直的脊梁,如花的面庞,立在庭中,如同自带柔光。

    听见动静,含笑偏头,眉眼之间百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