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骑马走在官路上,感觉还真有点寂寞,我离开终南山重阳宫已经一个月了。一个月前,我帮助莫愁成功的练成《*》内功的第八段,感觉在终南山待着已经毫无意义,就向师傅请辞。本来师傅还打算留我到十八岁,但我一个想念母亲的借口就让师傅哑口无言了,毕竟我十三岁离开王府,至今已经不见母亲四年了。四年来只是书信往来,母亲不止一次催促我早点回去。前两年是武功未成,不能下山,如今我在重阳宫已经没什么好学的,师傅实在是想不出来借口让我留下了。最后没办法的师傅交给我一封信,说是给我母亲的,让我一定交给我的母亲,我知道这是师傅要母亲跟我说说我的身世,看来我的小王爷算是快到头了
莫愁知道我要下山,哭的像泪人似的,因为她师傅伤还没好,她只能留下来照顾师傅。我看着梨花带雨的莫愁,心中也不好受,早知道如此,就不黑那个老女人了,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只能和莫愁依依惜别,叮嘱她自己好好的练习《*》,等她师傅康复之后,就下山找我。
辞别了师傅,从半山腰转道后山,又去见了莫愁。临行前,递给莫愁一颗夜明珠,算是纪念,而莫愁给我的竟然是她手工的一个荷包,我可没想到莫愁还有这样手艺。不过看了那荷包的手工之后,差点笑了出来,线脚粗细不均,缝的是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莫愁第一次的成绩。莫愁忸怩的看着我,生怕我不喜欢,我微微一次笑,轻轻的捧起莫愁的双手,果然,白皙的手指到处都是针刺的痕迹。
我吻了吻莫愁的小手,笑道:“谢谢你莫愁,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莫愁羞红了脸,低头轻声道:“康哥,荷包里面是我的一缕头发,代替我陪着你。等师傅伤好了,我就下山找你去。”
下得终南山,终于告别了苦行僧似的生活,自然要恢复我小王爷的身份,虽然不知道这小王爷的头衔还能顶着多少天,但是能及时行乐也不错了。
经过第一个大的市镇,我就换下了身上所有的行头,住最好的店,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穿最好的衣服,还买了匹大宛良驹,高头长腿,通体黑毛,我特意用黄金打造了蹄铁,这样跑起来金光闪闪,让路人侧目。只有腰上那把剑惨了点,只是一把很普通的精钢剑,剑场一尺二寸,剑鞘上刻着全真二字,这是每个全真弟子都佩带的一般货色,是师傅亲手给我的,我实在不好意思扔,只能勉为其难的先带着。不过心里着实怀念完颜老爹内库里让我砍坏的那把饰剑,镶了那么多的宝石,还真配我的身份啊。
我这么招摇,其实也是由心找事,自己苦学了近十年的武艺,总想找个机会证明证明。在终南山上,和那些师兄弟过招,或者指点自己师弟的武功都要藏一手,实在是无聊至极。后来遇上古墓的老女人和西毒欧阳锋,却都打的我毫无还手之力,更是郁闷得要死。如今下山之后,还不找茬打架么?我就不相信,这么大的中原武林,还没有几个蟊贼来龇牙?
结果还真的让我大失所望,我如此的招摇,一路上竟然风平浪静,让我大为感叹,难道现在大宋地面的治安就如此好么?其实我所不知道的是,之所以没人惹我,主要是我的佩剑起了作用,有经验的人一眼就看到那是全真教的佩剑,冲着全真七子的面子,也没有来找我的事。
一路走来,闷的简直要发慌了,实在是没有人来找事,慢慢的就也放下行侠仗义的念头。每日里就是走走停停,欣赏一下山水,对酒当歌,到也蛮惬意的。仗着自己钱多,每次看到乞丐都会赏上一些,心里也存着万分之一的念头,说不定哪天就能遇到乔装打扮的黄蓉。
一个月下来,黄蓉妹妹是没看到,叫花子却认识了一堆,其中很多是丐帮的兄弟,虽然感觉这些家伙蛮脏的,但他们一口一个少侠的叫着,我心里也是飘飘然了。况且丐帮作为第一大帮会,消息传递最快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用上他们,所以有机会就请他们喝酒,作为提前投资。
过了雁门关,不几日进入了金国上京的地界,看到了自小常见的景色,心中舒畅,双腿一夹,纵马疾驰,只觉耳旁呼呼风响,房屋树木不住倒退。一直到黑马直喘粗气,方才停了下来。策马徐徐的前行,在路边一家饭店停了下来。
跳下马来,将缰绳递给前来招呼的小二,大步的走进店内,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吩咐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来,自己透过窗户向外到处乱看,想找找有没有那种抢馒头的小乞丐。
不一会儿酒菜摆了一桌子,我也没找到一个小乞丐,只的自酌自饮了。吃到这许久没吃过这东北菜,感觉分外亲切,虽然母亲是南方人,但是我从小长在这金国的王府,口味上还是习惯东北菜。
我正在大块朵饴,吃的高兴,听见外边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驼铃之声,不觉的往窗外看去,看到几个白衣人骑着着白骆驼从大道慢慢跑来,我心里一颤,白骆驼,肯定是白驼山的人,莫不是欧阳锋来了吧?刚想拔剑戒备,自己却不禁的笑了,暗骂自己胆小,终南山一战,那欧阳锋每讨到便宜,还带了一个冰魄银针回去,短时间不会乱跑,我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看见白骆驼就以为是欧阳锋了。
这种时候出现在上京的附近,不是欧阳克这个色胚就是他手底下的那群女弟子,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的身份,自然不会有什么冲突,放下心来的我当然要继续大吃大喝了。
不一会儿,一群人走进饭店,当前一人只见一身白衣,轻裘缓带,神态甚是潇洒,看来三十五六岁年纪,双目斜飞,面目俊雅,却又英气逼人,身上服饰打扮,俨然是一位富贵王孙,这个家伙相必就是色胚欧阳克了。身后跟着四个身披白袍、颈围貂裘的美貌少年,其中还有一个肤色白析,身材高大,样子高鼻深目,一看就不是中土人士。这四个相必就是那色胚的女弟子了,只是没想到还有西域美女,这色胚的艳福还不错嘛。
因为曾经被欧阳锋揍过一顿,我对白驼山的人印象很差,总想找个机会收拾收拾这个所谓的白陀山少主。老的小爷打不过,收拾小的也不错,只是看着色胚的年龄大概三十往上,就算再笨也应该比我多练了十年的功夫,看样子武功一定不能比我低了。虽然很想报仇,但要是反被对方收拾了,那人可就丢大了,还是那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先找个机会试试这色胚的武功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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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知道我要下山,哭的像泪人似的,因为她师傅伤还没好,她只能留下来照顾师傅。我看着梨花带雨的莫愁,心中也不好受,早知道如此,就不黑那个老女人了,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只能和莫愁依依惜别,叮嘱她自己好好的练习《*》,等她师傅康复之后,就下山找我。
辞别了师傅,从半山腰转道后山,又去见了莫愁。临行前,递给莫愁一颗夜明珠,算是纪念,而莫愁给我的竟然是她手工的一个荷包,我可没想到莫愁还有这样手艺。不过看了那荷包的手工之后,差点笑了出来,线脚粗细不均,缝的是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莫愁第一次的成绩。莫愁忸怩的看着我,生怕我不喜欢,我微微一次笑,轻轻的捧起莫愁的双手,果然,白皙的手指到处都是针刺的痕迹。
我吻了吻莫愁的小手,笑道:“谢谢你莫愁,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莫愁羞红了脸,低头轻声道:“康哥,荷包里面是我的一缕头发,代替我陪着你。等师傅伤好了,我就下山找你去。”
下得终南山,终于告别了苦行僧似的生活,自然要恢复我小王爷的身份,虽然不知道这小王爷的头衔还能顶着多少天,但是能及时行乐也不错了。
经过第一个大的市镇,我就换下了身上所有的行头,住最好的店,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穿最好的衣服,还买了匹大宛良驹,高头长腿,通体黑毛,我特意用黄金打造了蹄铁,这样跑起来金光闪闪,让路人侧目。只有腰上那把剑惨了点,只是一把很普通的精钢剑,剑场一尺二寸,剑鞘上刻着全真二字,这是每个全真弟子都佩带的一般货色,是师傅亲手给我的,我实在不好意思扔,只能勉为其难的先带着。不过心里着实怀念完颜老爹内库里让我砍坏的那把饰剑,镶了那么多的宝石,还真配我的身份啊。
我这么招摇,其实也是由心找事,自己苦学了近十年的武艺,总想找个机会证明证明。在终南山上,和那些师兄弟过招,或者指点自己师弟的武功都要藏一手,实在是无聊至极。后来遇上古墓的老女人和西毒欧阳锋,却都打的我毫无还手之力,更是郁闷得要死。如今下山之后,还不找茬打架么?我就不相信,这么大的中原武林,还没有几个蟊贼来龇牙?
结果还真的让我大失所望,我如此的招摇,一路上竟然风平浪静,让我大为感叹,难道现在大宋地面的治安就如此好么?其实我所不知道的是,之所以没人惹我,主要是我的佩剑起了作用,有经验的人一眼就看到那是全真教的佩剑,冲着全真七子的面子,也没有来找我的事。
一路走来,闷的简直要发慌了,实在是没有人来找事,慢慢的就也放下行侠仗义的念头。每日里就是走走停停,欣赏一下山水,对酒当歌,到也蛮惬意的。仗着自己钱多,每次看到乞丐都会赏上一些,心里也存着万分之一的念头,说不定哪天就能遇到乔装打扮的黄蓉。
一个月下来,黄蓉妹妹是没看到,叫花子却认识了一堆,其中很多是丐帮的兄弟,虽然感觉这些家伙蛮脏的,但他们一口一个少侠的叫着,我心里也是飘飘然了。况且丐帮作为第一大帮会,消息传递最快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用上他们,所以有机会就请他们喝酒,作为提前投资。
过了雁门关,不几日进入了金国上京的地界,看到了自小常见的景色,心中舒畅,双腿一夹,纵马疾驰,只觉耳旁呼呼风响,房屋树木不住倒退。一直到黑马直喘粗气,方才停了下来。策马徐徐的前行,在路边一家饭店停了下来。
跳下马来,将缰绳递给前来招呼的小二,大步的走进店内,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吩咐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来,自己透过窗户向外到处乱看,想找找有没有那种抢馒头的小乞丐。
不一会儿酒菜摆了一桌子,我也没找到一个小乞丐,只的自酌自饮了。吃到这许久没吃过这东北菜,感觉分外亲切,虽然母亲是南方人,但是我从小长在这金国的王府,口味上还是习惯东北菜。
我正在大块朵饴,吃的高兴,听见外边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驼铃之声,不觉的往窗外看去,看到几个白衣人骑着着白骆驼从大道慢慢跑来,我心里一颤,白骆驼,肯定是白驼山的人,莫不是欧阳锋来了吧?刚想拔剑戒备,自己却不禁的笑了,暗骂自己胆小,终南山一战,那欧阳锋每讨到便宜,还带了一个冰魄银针回去,短时间不会乱跑,我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看见白骆驼就以为是欧阳锋了。
这种时候出现在上京的附近,不是欧阳克这个色胚就是他手底下的那群女弟子,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的身份,自然不会有什么冲突,放下心来的我当然要继续大吃大喝了。
不一会儿,一群人走进饭店,当前一人只见一身白衣,轻裘缓带,神态甚是潇洒,看来三十五六岁年纪,双目斜飞,面目俊雅,却又英气逼人,身上服饰打扮,俨然是一位富贵王孙,这个家伙相必就是色胚欧阳克了。身后跟着四个身披白袍、颈围貂裘的美貌少年,其中还有一个肤色白析,身材高大,样子高鼻深目,一看就不是中土人士。这四个相必就是那色胚的女弟子了,只是没想到还有西域美女,这色胚的艳福还不错嘛。
因为曾经被欧阳锋揍过一顿,我对白驼山的人印象很差,总想找个机会收拾收拾这个所谓的白陀山少主。老的小爷打不过,收拾小的也不错,只是看着色胚的年龄大概三十往上,就算再笨也应该比我多练了十年的功夫,看样子武功一定不能比我低了。虽然很想报仇,但要是反被对方收拾了,那人可就丢大了,还是那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先找个机会试试这色胚的武功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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