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邬佟来说,他像是忽然获得了前世的记忆,然后得到一些超能力,又交了一个貌似超级流批的神仙男朋友,除此之外,他没什么变化。

    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人,然后跟辰一起经营着自己的家。

    他现在算是无业,也没有打算跑回奶茶店里继续干,哪怕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必要。

    他是想着自己随便去找个能凑合的工作,一开始也没有计划要让辰也出去干活,因为一想到这里他不知为何脑子里就浮现出“抛头露面”这个词。

    可如果是他出去工作,而辰待在家里的话,这岂不是他负责赚钱养家,辰负责貌美如花??

    ……这种有毒的即视感好像就停不下来了。

    邬佟又一想,他们也不能就这么一直腻歪在家里,若是真只让他出去公告,辰待在家里应该也没有事情做,这跟之前等在镜子里就没有区别了。

    所以说人还是要去干活,一直在家里咸鱼的话真的会变成眼神涣散的咸鱼的。

    辰对他几乎百依百顺,似乎是他让自己干什么都行。

    ……嗯,除了原则性问题以外,各方面都是。

    并且以辰的能力,不管让他干什么活他应该都是不会有问题的,不过邬佟还是让他去干回老本行,这也跟之前对雷秋巧说的职业相符。

    邬佟:“玩一玩白手起家?难吗?”

    “不会,”辰道,“很简单。”

    纪永年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个了不得的总裁了,辰如今拥有着比纪永年要更加的见多识广,白手起家真不是什么难事。

    有了要做的事情,他就开始去忙了,邬佟不懂这些,他看到那些商业或者财经新闻就脑壳痛,于是就宅在家里打游戏,没有去理。

    按照他的预想,辰去当了老板,那自己去做个秘书或者助理就美滋滋,开个小店也不错,只是按照辰的能力,只是“小店”的可能性很低。

    邬佟打着游戏,忽然又沉默了一下。

    他好像忘记对辰说这个“白手起家”的“家”要多大规模的了。

    而此时距离他对辰提起这事已经隔了有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他一问之下,发现辰起的这个“家”……有点略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