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长鞭狠狠抽在食人魔那粗糙的皮肤上,引得它们发出不满的嘶吼。这些皮肤棕黄、十尺来高的怪物,头脸类似狰狞狮兽,毛发稀疏,暴突的尖牙凌乱错杂。手臂肩膀的肌肉壮实好似岩石,躯干体态憨笨又大腹便便,身上衣物基本只有一条兜裆布,手上抡着略带棱齿的原木棒槌,全身上下弥漫着让人窒息的恶臭。
“快!腿再迈得快些!别磨磨蹭蹭的!”
拎着鞭子的血吻种祭司喊得嗓子沙哑,另一手时刻握住法杖,内中的精魂法术足以短暂控制住食人魔那愚蠢又暴躁的脑袋。他可不打算成为食人魔的晚餐,因为之前就已经有士兵落入它们的肚子里了,连骨头都没吐出来!
血吻种祭司抽得手臂发酸,坐在路边石头上歇息。作为一支主要以非人种族为士兵的军队统帅,他可不觉得有半点荣幸。
这支军队以食人魔和地精组成,它们生活在犬牙山脉北麓,先前被拉去辅助修筑激流湾堡垒,后来被安排为一支独立军队,按照圣鳞之子的命令,将沿着西部起伏山陵,绕到柴堆镇的西侧山林,配合大军主力发动突袭。
话是这么说,但事情办起来万分艰难。
首先是西部山地崎岖难行,偶尔会撞上如蛇鸡兽与石化蜥蜴这类怪物的栖息地,另外还有其他地精部落,爆发过零星战斗。
不过这支非人种族军队有数十头食人魔,它们虽然愚笨到了极致,连语言也掌握不全,但架不住真是皮糙肉厚、体格健壮。十尺高的身形,搭配原木棒槌,在血吻种祭司的操控下,一拥而上对付各类怪物,那阵势简直是地动山摇。
偏偏这些食人魔投掷石块的准头非常精准,有时候还未近身接战,一起投掷人头大小的石块,威力可以跟帝国佬的重型投石机相提并论了。
然而血吻种祭司真的快受不住了,一大群食人魔和地精混杂在一块,那股冲天恶臭可想而知。
要知道像他这样的血吻种祭司,在葛兰卡山城日常起居至少有二十名奴仆伺候。他每天起床都要用鲜花瓣浸泡过的清水漱口洗脸,穿上精心编制、经过熏香的彩色轻盈衣袍,根据出席的场合换不同鞋子。就连食物也要是长身种负责烹饪料理,断然不能经过细尾种那肮脏手脚。就更别说他去往下城区,必定是搭乘铺上软垫的床轿,虽然不如圣鳞之子那样气派,可床轿上薄纱帘幕、熏香花卉、新鲜果品一样都不能少。难不成还要血吻种祭司的尊脚跟细尾种踩在同一片地面上?不嫌脏吗?
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这位血吻种祭司接连收到传讯,葛兰法兹大军已经步步逼近柴堆镇,眼看胜利在即,而自己离着目的地还有大片山林要缓慢跋涉。就算葛兰法兹攻下柴堆镇,也没有自己什么功劳了。
“说不定赶到之后,那几个看不惯我的家伙又要笑话我了。”血吻种祭司闻了闻自己身上衣服,止不住的恶臭气味,让他几欲昏倒,自己究竟是怎样扛过来的?
血吻种祭司还在那里坐着歇息,耳边就听见远处食人魔的嘶吼怪叫,有双翼种士兵赶忙过来报告事态,说是有食人魔发狂生吞了一只地精,让血吻种祭司翻了个白眼。
“吞就吞了吧,本来也不指望这些地精能干嘛,要真的打起仗来,对面几发火球闪电,就能把这些地精全吓跑。现在能当食人魔的口粮,还省得我到处给这帮大块头找食物。”
血吻种祭司根本不想关心这些破事,他就想着怎样在圣鳞之子面前多加表现,自言自语地嘀咕道:“要不给这些食人魔披上铠甲、拿起盾牌?可他们太蠢了,没法当成普通士兵来训练啊……”
正当这位血吻种祭司思考之际,就听得一阵凄厉的尖叫声,他抬头望去,一名双翼种士兵不知为何被几头食人魔抓住,然后来了一套“四面拔河”,硬生生将他扯碎,血肉模糊的残肢被食人魔贪婪吞下。它们吃完之后尤觉不够,像是呆傻婴儿吮吸着血液未干的手指,望向那位血吻种祭司。
“你们——你们居然敢杀我的人!”血吻种祭司起身挥鞭,鞭梢在半空中发出脆响,这些日子以来的抽打,已经足以让这些愚笨货色明白鞭响是惩罚的前奏。
长鞭狠狠抽在食人魔那粗糙的皮肤上,引得它们发出不满的嘶吼。这些皮肤棕黄、十尺来高的怪物,头脸类似狰狞狮兽,毛发稀疏,暴突的尖牙凌乱错杂。手臂肩膀的肌肉壮实好似岩石,躯干体态憨笨又大腹便便,身上衣物基本只有一条兜裆布,手上抡着略带棱齿的原木棒槌,全身上下弥漫着让人窒息的恶臭。
“快!腿再迈得快些!别磨磨蹭蹭的!”
拎着鞭子的血吻种祭司喊得嗓子沙哑,另一手时刻握住法杖,内中的精魂法术足以短暂控制住食人魔那愚蠢又暴躁的脑袋。他可不打算成为食人魔的晚餐,因为之前就已经有士兵落入它们的肚子里了,连骨头都没吐出来!
血吻种祭司抽得手臂发酸,坐在路边石头上歇息。作为一支主要以非人种族为士兵的军队统帅,他可不觉得有半点荣幸。
这支军队以食人魔和地精组成,它们生活在犬牙山脉北麓,先前被拉去辅助修筑激流湾堡垒,后来被安排为一支独立军队,按照圣鳞之子的命令,将沿着西部起伏山陵,绕到柴堆镇的西侧山林,配合大军主力发动突袭。
话是这么说,但事情办起来万分艰难。
首先是西部山地崎岖难行,偶尔会撞上如蛇鸡兽与石化蜥蜴这类怪物的栖息地,另外还有其他地精部落,爆发过零星战斗。
不过这支非人种族军队有数十头食人魔,它们虽然愚笨到了极致,连语言也掌握不全,但架不住真是皮糙肉厚、体格健壮。十尺高的身形,搭配原木棒槌,在血吻种祭司的操控下,一拥而上对付各类怪物,那阵势简直是地动山摇。
偏偏这些食人魔投掷石块的准头非常精准,有时候还未近身接战,一起投掷人头大小的石块,威力可以跟帝国佬的重型投石机相提并论了。
然而血吻种祭司真的快受不住了,一大群食人魔和地精混杂在一块,那股冲天恶臭可想而知。
要知道像他这样的血吻种祭司,在葛兰卡山城日常起居至少有二十名奴仆伺候。他每天起床都要用鲜花瓣浸泡过的清水漱口洗脸,穿上精心编制、经过熏香的彩色轻盈衣袍,根据出席的场合换不同鞋子。就连食物也要是长身种负责烹饪料理,断然不能经过细尾种那肮脏手脚。就更别说他去往下城区,必定是搭乘铺上软垫的床轿,虽然不如圣鳞之子那样气派,可床轿上薄纱帘幕、熏香花卉、新鲜果品一样都不能少。难不成还要血吻种祭司的尊脚跟细尾种踩在同一片地面上?不嫌脏吗?
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这位血吻种祭司接连收到传讯,葛兰法兹大军已经步步逼近柴堆镇,眼看胜利在即,而自己离着目的地还有大片山林要缓慢跋涉。就算葛兰法兹攻下柴堆镇,也没有自己什么功劳了。
“说不定赶到之后,那几个看不惯我的家伙又要笑话我了。”血吻种祭司闻了闻自己身上衣服,止不住的恶臭气味,让他几欲昏倒,自己究竟是怎样扛过来的?
血吻种祭司还在那里坐着歇息,耳边就听见远处食人魔的嘶吼怪叫,有双翼种士兵赶忙过来报告事态,说是有食人魔发狂生吞了一只地精,让血吻种祭司翻了个白眼。
“吞就吞了吧,本来也不指望这些地精能干嘛,要真的打起仗来,对面几发火球闪电,就能把这些地精全吓跑。现在能当食人魔的口粮,还省得我到处给这帮大块头找食物。”
血吻种祭司根本不想关心这些破事,他就想着怎样在圣鳞之子面前多加表现,自言自语地嘀咕道:“要不给这些食人魔披上铠甲、拿起盾牌?可他们太蠢了,没法当成普通士兵来训练啊……”
正当这位血吻种祭司思考之际,就听得一阵凄厉的尖叫声,他抬头望去,一名双翼种士兵不知为何被几头食人魔抓住,然后来了一套“四面拔河”,硬生生将他扯碎,血肉模糊的残肢被食人魔贪婪吞下。它们吃完之后尤觉不够,像是呆傻婴儿吮吸着血液未干的手指,望向那位血吻种祭司。
“你们——你们居然敢杀我的人!”血吻种祭司起身挥鞭,鞭梢在半空中发出脆响,这些日子以来的抽打,已经足以让这些愚笨货色明白鞭响是惩罚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