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青鸟博坊,元凌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

    在他身后的护卫将一袋袋的通宝搬运上马车。

    这些免费的护卫几乎都成搬运工,每天都负责搬运几百斤重的通宝。

    身处长安最大的红灯区,元凌高居大马之上,目光也忍不住巡视左右街巷。

    各种莺莺燕燕,涂抹着厚厚脂粉的姑娘,在窗外吆喝着。

    街道两旁的老鸨也在卖力的招呼街道上的行人。

    各种达官贵胄,各类书生文士,成群结队的出入左右烟花柳巷。

    在这个时代,组团狎妓是一种时尚。

    元凌看了几眼,大感无趣。

    这种自己在窗口揽客的艺伎大多都是庸脂俗粉,真正有名气的名妓,哪会干这种掉身价的事情

    作为自己府上就私养了一队歌姬的元凌来说,这些庸脂俗粉还真不入眼。

    这时街道的尽头出现了一伙人,为首两人长得近乎一致,是对双胞胎兄弟,大粗的,满脸的横肉,全身上下充满了彪悍的气息,一看就知是将门之后。

    “也不知是谁的儿子”

    元凌嘀咕了一句,随即目光落在了他们的身后,不免欣羡。

    两人身侧各有三名护卫,他们身着皂袍,腰挂长剑,骑在黝黑的骏马上,身形笔直,一动不动,好似铁塔一样。

    看了一眼自己身后站不是站,搬着百斤钱币都龇牙咧嘴的护卫,那素质是好太多了。

    之前还不觉得,现在跟对方的一对比,元凌登时心生怀疑:就这些人,真要遇到什么危险,他们保护的了自己嘛

    这越想心底越虚,今时不同往日。

    这些天自己横扫各大博坊,得罪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