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无目的的在在大街上晃悠,却无意中在一家路边小吃店里碰到了很久不见的菲菲,菲菲还是老样子,一身性感的吊带装,只不过这次白晰的大腿上还套着一双网状的丝袜。

    “嘿,帅哥,请你吃鱼丸呀。”菲菲手里举着一串鱼丸,坐着店门口的桌子前大声的冲我叫道,这样情景让我想起了我上高中那会我的同桌,也是这样冲我笑着喊:天寒,请你吃野柿子啊。

    高三的上学期,和几个同学去爬山,我左哄右骗的将我的同桌菲菲给哄了去,本打算在那天对她表白的,可是出了学校后,被同学们一起哄,我的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一般,“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硬生生的被我噎回的肚子里。

    那天我们七八个同学一起去的,山不高,也不难爬,同学们爬得飞快,将我和菲菲甩在了后面,我知道同学们是在给我们制造机会,但最终我连个屁都没敢放,只顾埋着头爬山,虽然和菲菲并肩而行,但中间的距离起码能过几辆驴车还带富余的。

    爬到半山腰时,几个同学早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我和菲菲二个人了,按说荒山野岭,孤男寡女的正是打野战的好时机啊,不说打野战什么的,就是表白也是最适合不过了,就算被拒绝了别人也不会知道,可是那时我确实胆子太小了些,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

    “我累了。”我第一次牵菲菲的手,是在快要到山顶时,菲菲主动对我伸出的手,从半山腰到山顶的那段距离,是我牵着向我主动伸出手嘴里感着累,可额头上没半点汗的菲菲一起爬上去的,那次牵手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很多年后我偶然听张信哲的《信仰》,才突然发现我错了,也许当初抱她,也许当吻她,也许当初牵着她的手不放,也许现在又是另一个结局吧。

    “唉,帅哥,发什么愣呢?!”菲菲的手在我眼前扬了扬,打断了我的记忆,眼前的性感无比的菲菲真的是那个我高中时代,和男孩说话就会脸红,单纯得像一朵荷花的菲菲吗?是吗?

    “上次你在餐厅说的话是真的吗?你那个经常给代同学写情书的同学现在在哪?你老家到底是哪的?你老家也有所中学叫**中学?”我眼睛盯着菲菲的眼晴问道。

    菲菲咯咯一笑,道:“哟,你查户口呢?!那个家伙我早忘记了,再说我老家是哪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我也不说话,眼睛却始终盯着她的眼睛,最终菲菲败下阵来,叹了口气道:“记得又怎么样?现在的我早不再是十年前的那个我了,呵呵,你现在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我轻摇了摇头,道:“没有,可是我觉得你应该换一个工作,以后的路还长,再这样下去怎么行?”

    “天寒,你不用否认了,我知道你看不起我,那天在沐足城我第一眼看到你时,就认出你来了,所以即便那天你问我老家是哪的,我也不敢说。”菲菲说着说着眼睛便红了。

    我赶紧说道:“你想多了,其实我一向都认为每个人所选择的路都有他的原因,人最怕的不是别人看不起自己,而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像你便是这样。我从来没有看不起谁,反而因为你自己看不起自己,所以才会觉得周围的人都看不起你。”

    “也许你说的对吧。”菲菲点起一支女式香烟,狠抽了一口:“陪我走走吧。”

    我和菲菲出了小吃店,没有目的性的走在大街上,我问她为什么不回去过年,她歪着脑袋故做轻松的说,年年都过年,没什么好过的,回去的路费也是一笔不少的开销,还不如把那些些省下来直接汇给家里合算。

    菲菲向我伸出手,我没有任何的迟疑便牵住了,这一次牵手距离我们第一次牵手差不多十年。菲菲紧紧的牵着我的手,拉着我开始小步向前跑去,高跟鞋在她的脚下几乎没有任何的障碍。

    “去哪啊?”我气小被菲菲拉着小跑,不多远我便气喘得历害,看来这人哪,还是得经常锻炼,不然的话和女朋友吵架了,她一甩膀子跑了,想追都追不上。

    “到了你就知道了。”菲菲回头嫣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