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遗愿是找出他能喝的血,他不想再吐了,也不想再饿肚子……

    黎倾觉得原主这个遗愿很难完成,毕竟他现在对很多生物的血都过敏,目前还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个毛病。

    这一会儿,黎倾饿的饥肠辘辘,但他还要去上班,打工鬼好难。

    喝几口空间井水维持身体机能,黎倾沿着墙继续走,慢慢往他工作的便利店挪动。

    走到巷子口,拐弯时撞上一个人。

    “扑通——”

    那个人稳如泰山,没劲的黎倾被掀翻,摔个屁股蹲,无力地闭上眼躺倒,饿死我吧,不想动了。

    嗯?什么味道,好香!

    黎倾唰一下睁开双眼,看向站在他面前的男人,路灯的灯光打在对方身后,仿佛天使降临,老攻!

    他俩果然天生一对啊,这是他第一回遇到想咬的人类,产生想要喝人血的欲望,哇,这不就是专属口粮嘛!!!

    陆时垂眸看着面前的吸血鬼,脸色惨白、身形偏瘦、容貌勾魂摄魄、随着黑色鸭舌帽不小心落地,对方一头银色长发垂落,光滑顺垂如同上好的绸缎。

    这只吸血鬼……长得跟通缉令上的连环杀人案凶手一模一样。

    刚拔出的匕首发出寒光,然而,触及那双带着水雾、期盼又惊喜的魅惑狐狸眼,陆时有些下不去手。

    黎倾完全没有危险意识,站起身扑到陆时怀里,一口咬住脖子,猛吸几口血。

    吸完血后,小吸血鬼一脸餍足,神情慵懒的舔两下伤口:“唔……好喝,我真的没吐欸。”

    陆时顺势揽着黎倾的腰,作为一个血猎,他不仅没有被吸血的愤怒,反而在暗暗想道:

    这只吸血鬼的腰好细,也很软,身上没有血腥气,而是淡淡地清冷幽香。

    陆时为自己的失神感到自责,他是血猎,不能对吸血鬼心慈手软,更何况还是一只被通缉的吸血鬼。

    可是……他一点也不想伤害对方,难道吸血鬼会下降头吗?迷惑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