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唐之所以支持物部氏,只因为物部氏的主张是“与睦邻修好,共兴共荣”,据说房俊在听到这句口号的时候,称赞物部氏“眼光卓越、孺子可教”。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物部氏打算以全国的矿产作为抵押,向大唐借贷一笔包涵铁器、弓箭、铠甲等等在内折算高达数十万贯的的钱款,并且组建一支军队,用以抵抗日益嚣张且不断侵略倭国土地的虾夷人……

    一个出卖国家资源换取别国支持的傀儡政权,如何值得刘仁愿这样的大唐将领正眼相看?

    ……

    苏我家曾经称霸倭国,连天皇的废立都操之于手,所修建的庄园自然奢华无比、美轮美奂,亭台楼阁甚至屋内装饰都完全照搬大唐风格,甚至就连屋顶的瓦片、铺地的金砖都是从大唐采购而来。

    正堂之内,房遗直的伤口已经包扎妥当,所幸弩箭并未淬毒,只是一点皮肉之伤,但受到惊吓,整个人恹恹的毫无精神,直至刘仁愿进来才好一些。

    “凶手是否捉到?”

    房遗直很生气,他虽然是个书呆子,却并不代表被人欺负到头上也不吭声,尤其是自己无权无势、与世无争,居然还要被人刺杀,是可忍孰不可忍。

    刘仁愿在他一旁坐下,先关切的询问了伤势,确认并无大碍之后彻底放心,听到房遗直这般问,顿时一脸愁容,叹气道:“捉倒是捉到了,只不过事情很麻烦。”

    房遗直不满道:“大唐与倭国有条约在先,唐人在倭国境内无论发生何等意外,皆要依照唐律处置。现在有人刺杀于我,已然触犯唐律,将军自可将人犯捉拿而后以唐律处以极刑,有何为难之处?”

    当初水师倚仗着船坚炮利横行东洋、南洋,与各国签署的条约当中基本都有这样一条,“凡唐人涉及之案件,必须由大唐官方依照唐律予以处置”,按照房俊之言,这叫做“治外法权”,即唐人纵使在他国犯罪,也只能由大唐依照唐律处置,当地国家无权审讯、判罚。

    当时很多人不懂,这样一个条款又有什么用?

    但是后续却表明这个条款极大提升了唐人的地位,也使得唐人在外洋各国愈发趾高气扬。

    既然犯了法要由唐人依照唐律处置,那还怕什么?

    能够出洋的都不是一般人,谁背后还没有一个世家门阀撑着?只需花点钱、找找关系,只要不是太过严重的罪过都能轻轻揭去……

    刘仁愿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吐露实情,以免房遗直误会,他轻咳一声,往前凑了凑,伏在房遗直耳边,低声道:“此时涉及宗室,不太好办。”

    房遗直顿时一愣。

    他是书呆子不假,却不傻,相反出身在房家这样的官宦之家,整日里对政治耳濡目染,很是有一些敏感性,马上就意识到这件事很可能不仅仅是刺杀这么简单。

    “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