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劳利斯一直跟在队伍后面,这是他的习惯。

    当然,麦劳利斯的习惯并非一万米长跑,而是打猎。

    他这是第一次参加一万米跑,而原因是酋长说只要他能跑到最前面,就可以得到两头牛。

    那可是两头牛呀!

    牛,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来说,可比人还值钱。

    部落战斗抓回来的奴隶,不仅干活磨磨蹭蹭,还时刻想着逃跑。

    作为主人,还得时刻盯着他们,劳心又劳力。

    可牛就不一样了,牛最大的用处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种子之前用牛耕一遍,产量是直接撒上种子的一倍还要多。

    虽然肯尼亚有专门拿来耕地的拖拉机,可这玩意绝对不是自己能买得起的。

    就算买得起也用不起,因为油价太贵了。

    还是耕牛好,草原上到处是草,随便找个地方往那一拴,这些牛就能吃饱。

    所以一听到有牛,麦劳利斯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管发生什么,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张老板许诺,自己拿到第一再额外给自己八十头牛后,麦劳利斯心中渴望胜利的火焰,差点把自己都给点着。

    他也有这个信心。

    麦劳利斯虽然从没进行过万米跑训练,但他活捉过羚羊。

    羚羊这种生物,不仅跑得快,警觉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们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将它射伤。

    受伤的羚羊会在奔跑中体力逐渐耗尽,成为他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