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跑就是二十分钟,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
“青衣,要不咱们跟他们干吧!”
还没等青衣做出反应,就见前面有几道人影,还真是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仔细向周围看去,这里一片荒凉草木枯黄,毫无生机,连条溪流都没有,地表被阳光晒得开裂。
我忍不住调侃。
“这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国内吗?哎呦,你大爷的。”
现在我真想回头跟那具尸体碰碰,我不信我们三个身怀绝技的还打不过一个死过的人。
生前都把他一枪爆头,死后他还能倒反天罡不成。这时宁泽直接笑出声。
“还真是冤家路窄,前面的那几个正是跑掉的劫匪。”
还真是歪打正着,人生何处不相逢,不过他们此时已经停止奔跑,站好一字队形像是在等我们。
哥们我玩半辈子鹰,还能怕几只家雀。因此我们三个直接上前与他们对峙。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们没跑定是有对策,宁泽直接掏出那把手枪顶在前面。
“枪里只剩两发子弹,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用刀,尽量别发生冲突。”
只是扫兴,我本还想让这几个劫匪下去团聚呢。等我们走近,站在最前方的劫匪怒声喝道。
“怎么说,就不打算放过我们是吧。”
那群人手中都拿起武器,看来这次真打算鱼死网破。和我交谈的是一个平头,肚子挺得老大,好听点的话应该叫将军肚。
脖子上挂的金链子非常夸张,若是实心真货的话,少说值个几十万,看来打家劫舍的勾当收入还不错,真能使人走向富贵。
既然不打算继续争斗,我示意宁泽放下枪,俗话说相逢一笑泯恩仇,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我厚着脸皮解释道。
“哥几个,给我个面子,咱们就算不打不相识,这次的事咱们翻篇,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