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把手里的热狗送出去就不会再尴尬一样,卓铃儿想了想还追加了句。

    “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帮我拿一下我再去给你买个新的?”

    手里的辣热狗被接去了,她买完新的一根后回来看到那个年轻人已经把热狗吃掉了一半。对卓铃儿来说辣热狗并不是怎样的美味,只是除了自己做的以外她很久没吃到辣味的食物加上闲得无聊才没让嘴里空着,现在看他吃的香甜g脆把新的一根也递了过去。

    “你喜欢辣热狗?”

    “好像……喜欢。”

    “好像?”

    “我不太记得之前的事情。”

    “嗯……我叫卓铃儿,你呢?”

    “不知道。”

    是这么严重的失忆吗?难怪看他还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就在流浪,提到过去时他脸上露出的神sE迷茫的根本还是个孩子。

    “不然你去警察局问问?”

    “不!”

    卓铃儿的提议得到了立刻的反对,态度坚决的要不是她刚确定他失忆都要怀疑他犯过什么事儿要躲着警察跑。罢了,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见警察的。她想了想,说:

    “不然……我也可以帮你问问?我是个记者,应该能帮忙问问。”

    卓铃儿掏出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那孩子接过名片看了一阵,接着一头栽了过来。

    喂喂,这到底是什么神展开啊。

    卓铃儿看着眼前的红毛,费劲把他推开了。啧,还真沉。但怎么说倒就倒了呢?就算是吃坏了东西那也应该是上吐下泻不至于直接晕倒吧?她自己也吃了辣热狗,于是毫不客气的把罪安在那段发霉的长棍上,想着好人做到底把他送去医院吧。她把旁边的包也收了,勉强搀着那男人离开。最终方向是……

    她家里。

    是的,家里。她没钱,美帝的医药费实在太高了,一个没有医保的流浪汉光是挂号费就吓软她了。好在她总算想起自己也是有金手指的nV人,给个路人甲治病应该还是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