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用绳索把食人魔的残尸拖回岗哨,迅鸟轻骑兵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实际上,这根本算不上是一场战斗,丧失斗志的怪物面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轻骑兵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迅鸟生性凶猛,力大如熊,本身就碾压小型怪物,能和迅鸟抗衡的豺狼人首先遭到轻骑兵的远程打击。这四十名轻骑兵全部都是兰德尔家族的灵猴民兵,射术精湛,即便骑在高速奔跑的迅鸟背上,射出的箭矢也能做到十发九中。他们的反曲战弓用弹性绝佳的紫檀木做弓片,韧性十足的蛛丝绞合弓身,并充当弓弦,足足280磅的拉力,配备三种不同功能的箭矢。包括,传统的精铁羽箭,230米的有效射程;三棱精铁箭,120米的有效射程,修长锋利的三棱箭刃射入怪物的身体,造成持久的失血伤害;钝头破甲重箭,45米的有效射程,箭杆也是用金属打造,威力十足,能够正面击破普通的板甲,打在怪物的身上就是一个直径四厘米的洞。
这种伤口对食人魔不算什么,对豺狼人这样的中型怪物却相当致命。
最后一头豺狼人的胸口爆出一团血花,刚刚扑到在地上,两只迅鸟扑上去将其当场啄死,卡托尔战犬仍然追咬四散奔逃的地精和狗头人,但岗哨营地内的战斗已经结束。
银月庄园的见习骑士布兰登握着紫檀战弓,跳下还在蹂躏豺狼人尸体的迅鸟,朝纳尔森行骑士礼,偷偷瞄了一眼他手中的食人魔脑袋,不动声色地将战弓背在身上,恭敬又崇拜地说道:“大人,豺狼人已被全歼,我们夺回了这处岗哨营地。”
纳尔森跳下迅龙坐骑,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颔首赞道:“刚刚那箭射的不错,快赶上神箭手杰克了。”
布兰登脸一红,惭愧说道:“我就射死这一只,克劳斯也射死了一只……”顿了顿,愤愤不平地抱怨道:“亲卫队的这帮家伙,下手太快,根本就没给我机会。”
纳尔森哈哈一笑,将食人魔硕大丑陋的脑袋丢了过去,“把食人魔的脑袋插在长矛上,再召回我们家的战犬……对了,岗哨的守卫都下来了吗?”
布兰登接住食人魔的首级,站姿笔直,欣喜地大声说道:“多谢大人赐予我的这份荣耀,我这就去办……克劳斯正和那些岗哨守卫交流。”
纳尔森点点头,目光转向箭塔下面的克劳斯和岗哨守卫,大踏步地走了过去。
“军团长大人,祝贺您斩获第一份荣耀。”克劳斯主动迎上来,非常正式的行军礼。
克劳斯年纪轻轻,性格却成熟稳重,重视规矩,甚至称得上有些古板。纳尔森更愿意和属下打出一片,不太喜欢成天板着个脸。克劳斯这小子也不是雇佣军团的成员,可面对他的时候,纳尔森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压力。维克多曾经评价过,布兰登是骑士中的贵族,克劳斯是骑士中军人。
“军人”是维克多创造的新名词,纳尔森始终搞不清战士和军人的差别,但还是一本正经地还了一个军礼,问道:
“克劳斯,你问的怎么样了?我们现在在那?”
“军团长大人,我们现在位于撒桑帝国南部边境的法赫兰勋爵领,法赫兰家族是铜戟城的外围领主,有撒桑帝国的子爵爵位。”克劳斯站姿笔直如同标枪,言语清晰简练地说道:“法赫兰勋爵的封臣士兵汉斯是这座岗哨的指挥官,他们共20人,抵御怪物的进攻45天,未曾失守,一位民兵重伤,其余的人完好。”
“这位就是汉斯队长。”
纳尔森的目光顺着布兰登的手指,看向一位身穿皮甲的中年人。他鹰鼻深目,棕色头发,大约40岁的样貌,手里拿着区别于其他守卫的铜盔,肩膀一高一低,说明他腿有残疾,是个跛子。其他守卫老的老,小的小,身上缺乏封臣士兵那股凌厉的气质,显然都是一些缺乏专业训练的民兵。
“我是岗比斯王国兰德尔家族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纳尔森先表明身份,又肃然说:“汉斯队长,你们坚守岗哨45天,你们的勇气和忠诚令人敬佩。”
汉斯没想到轻松击杀食人魔的战兽骑士面目平凡,并非骑士贵族,但他的超凡力量却真实不虚。而且周围那些骑着巨鸟的战士个个身手不凡,似乎每个人都比菲利普小少爷还要强大。他可不是孤陋寡闻的民兵,自然知道眼前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肯定是某个大贵族的手下。
迅鸟生性凶猛,力大如熊,本身就碾压小型怪物,能和迅鸟抗衡的豺狼人首先遭到轻骑兵的远程打击。这四十名轻骑兵全部都是兰德尔家族的灵猴民兵,射术精湛,即便骑在高速奔跑的迅鸟背上,射出的箭矢也能做到十发九中。他们的反曲战弓用弹性绝佳的紫檀木做弓片,韧性十足的蛛丝绞合弓身,并充当弓弦,足足280磅的拉力,配备三种不同功能的箭矢。包括,传统的精铁羽箭,230米的有效射程;三棱精铁箭,120米的有效射程,修长锋利的三棱箭刃射入怪物的身体,造成持久的失血伤害;钝头破甲重箭,45米的有效射程,箭杆也是用金属打造,威力十足,能够正面击破普通的板甲,打在怪物的身上就是一个直径四厘米的洞。
这种伤口对食人魔不算什么,对豺狼人这样的中型怪物却相当致命。
最后一头豺狼人的胸口爆出一团血花,刚刚扑到在地上,两只迅鸟扑上去将其当场啄死,卡托尔战犬仍然追咬四散奔逃的地精和狗头人,但岗哨营地内的战斗已经结束。
银月庄园的见习骑士布兰登握着紫檀战弓,跳下还在蹂躏豺狼人尸体的迅鸟,朝纳尔森行骑士礼,偷偷瞄了一眼他手中的食人魔脑袋,不动声色地将战弓背在身上,恭敬又崇拜地说道:“大人,豺狼人已被全歼,我们夺回了这处岗哨营地。”
纳尔森跳下迅龙坐骑,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颔首赞道:“刚刚那箭射的不错,快赶上神箭手杰克了。”
布兰登脸一红,惭愧说道:“我就射死这一只,克劳斯也射死了一只……”顿了顿,愤愤不平地抱怨道:“亲卫队的这帮家伙,下手太快,根本就没给我机会。”
纳尔森哈哈一笑,将食人魔硕大丑陋的脑袋丢了过去,“把食人魔的脑袋插在长矛上,再召回我们家的战犬……对了,岗哨的守卫都下来了吗?”
布兰登接住食人魔的首级,站姿笔直,欣喜地大声说道:“多谢大人赐予我的这份荣耀,我这就去办……克劳斯正和那些岗哨守卫交流。”
纳尔森点点头,目光转向箭塔下面的克劳斯和岗哨守卫,大踏步地走了过去。
“军团长大人,祝贺您斩获第一份荣耀。”克劳斯主动迎上来,非常正式的行军礼。
克劳斯年纪轻轻,性格却成熟稳重,重视规矩,甚至称得上有些古板。纳尔森更愿意和属下打出一片,不太喜欢成天板着个脸。克劳斯这小子也不是雇佣军团的成员,可面对他的时候,纳尔森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压力。维克多曾经评价过,布兰登是骑士中的贵族,克劳斯是骑士中军人。
“军人”是维克多创造的新名词,纳尔森始终搞不清战士和军人的差别,但还是一本正经地还了一个军礼,问道:
“克劳斯,你问的怎么样了?我们现在在那?”
“军团长大人,我们现在位于撒桑帝国南部边境的法赫兰勋爵领,法赫兰家族是铜戟城的外围领主,有撒桑帝国的子爵爵位。”克劳斯站姿笔直如同标枪,言语清晰简练地说道:“法赫兰勋爵的封臣士兵汉斯是这座岗哨的指挥官,他们共20人,抵御怪物的进攻45天,未曾失守,一位民兵重伤,其余的人完好。”
“这位就是汉斯队长。”
纳尔森的目光顺着布兰登的手指,看向一位身穿皮甲的中年人。他鹰鼻深目,棕色头发,大约40岁的样貌,手里拿着区别于其他守卫的铜盔,肩膀一高一低,说明他腿有残疾,是个跛子。其他守卫老的老,小的小,身上缺乏封臣士兵那股凌厉的气质,显然都是一些缺乏专业训练的民兵。
“我是岗比斯王国兰德尔家族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纳尔森先表明身份,又肃然说:“汉斯队长,你们坚守岗哨45天,你们的勇气和忠诚令人敬佩。”
汉斯没想到轻松击杀食人魔的战兽骑士面目平凡,并非骑士贵族,但他的超凡力量却真实不虚。而且周围那些骑着巨鸟的战士个个身手不凡,似乎每个人都比菲利普小少爷还要强大。他可不是孤陋寡闻的民兵,自然知道眼前的纳尔森兰德尔勋爵肯定是某个大贵族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