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住了三个月,虽然期间也心急离开,但是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的,部落外面就是一片原始森林,连条正经路都没有,想要离开谈何容易?

    没办法,只能继续在这边苟着,等有机会再说。

    而且这个部落日常交流用语可是神文,我就当是在这边交流学习吧,有人教总好过自己摸索,等学会神文之后,就能够看懂《三皇经》上面的内容了,到时候我肯定会实力大增,说不定还能反过来教巫河呢。

    现在我也能够和轩辕进行简单的交流了,并且发现了这个原始部落的一些规律。他们虽然人口不算多,但每个人似乎都身怀绝技,分成三批人轮流出去狩猎,每次都能扛着巨大的猎物回来。

    这里的猎物大部分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新物种,这也让我有点疑惑,难不成我现在所处的是另外一个世界?否则怎么都说不过去,太多违背常理的地方了。

    虽然心里慌得不行,但我还是要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既然有办法来到这里,那应该也能够找到办法离开,现在还不到绝望的时候。

    而在这边待了三个多月之后,我发现这里处于一种即原始又先进的状态,他们的吃穿住行都跟原始人没有区别,但时不时又会拿出一件超高科技的东西,比如轩辕之前那个类似喷火器一样的东西。

    据说这些东西都是从神明遗迹那边获得的,只不过那里现在已经被列为禁地,普通人不敢贸然过去了,只有少数几个高层有进入遗迹的资格。

    而我一开始所出现的那个天井,也是在遗迹范围内,轩辕就是几位高层之一,他在那里把我给捡了回去。

    或许也是因为我出现的那个地方比较特殊,一开始的时候轩辕才会对我另眼相待。可能他当时把我当成神明看待了?所以对我才会诸多容忍。只不过见识到我的弱鸡之后,估计神明滤镜已经碎了一地,直接从猛虎变成HelloKitty。

    好在我这个人脸皮够厚,不管他待不待见我,反正死皮赖脸缠上去就行。在这原始社会中,他就相当于是我的护身符了,可要把这根大腿给抱好才行。

    为了不让人指责我吃白食,还试着跟轩辕一起出去狩猎。但是发现这里的动物们不仅个头贼大,而且速度也快得很,还有不少会喷火的喷水的啥样都有。大部分皮糙肉厚,还有些能够阻电,我的雷法竟然对它们用处不大。

    这里就连兔子都有半人高,呲着一双獠牙两眼发红的朝我冲过来,竟然想吃我的肉!

    这原本是我今天狩猎的目标,但现在看来,我反倒成为它的猎物了。

    我一边跑一边喊:“轩辕,救命啊啊啊啊啊……”

    砰的一下,轩辕快速赶过来,一脚将那只大兔子给踹飞,三两下就将它给解决了。还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明晃晃透露出两个字:弱鸡!

    我就当没看见,凑上前去凶巴巴对那只兔子说道:“嚣张个啥劲儿?等会就把你扛回去做成烤肉吃!”

    说着我噔噔噔跑过去,一把拽起那只肥兔子就要扛回去加餐。

    唔,好像有那么一点点……重。